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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0774821东莞韩国签证代办指南
想要去韩国的小伙伴注意啦!东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韩国签证代办指南,一起来看怎么办理?
1.原则上驻广州总领事馆(以下称本馆)所管辖的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的户口持有者才能在本馆申请签证。
3.大韩民国法务部签发的签证发给认证书持有者与户口所在地无关,皆可到本馆申请。
地址: 广州市 天河区 珠江东路28号 越秀金融大厦14层 09-16号房
注意:2015年9月14日起,因私护照持有者的签证申请及交付地点已由之前的“大韩民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变更为现在的“大韩民国签证申请中心(广州)”
注意:出入本馆业务办理大厅的人员,必须根据所在国的武警及本馆的警备人员的指示出示护照,身份证等可以确认人员身份的材料,并再通过安全检查以后方可出入本馆。
因私护照:本人直接到签证申请中心申请或通过指定代理机构(旅行社)代理申请
注意:丢失的护照上若贴有有效签证时,可能会对签证持有者造成不利影响。所以在护照丢失时,一定要向本馆申告。
同一户口本的亲属:短期访问(C-3)签证代理申请时,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委托书(指定表格)原件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同一申请方的公司或同一邀请方的公司或同属一个团体: 短期商务(C-3-4)、留学(D-2)、语言进修(D-4)、短期语言研修(C-3-1)代理申请时,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在职证明原件、委托书(指定表格)原件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指定代理机构(代理申请):所有类型的签证都可以代理申请。但以下情况原则上以本人直接申请为主。
相关同胞签证(同胞访问(C-3-8), 访问同居(F-1-9), 在外同胞(F-4), 访问就业(H-2)))原则上由本人亲自申请,也可以通过广东省朝鲜民族联合会代理申请
同一户口本的亲属:代理领取短期访问(C-3)签证时要携带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签证回执单领取(只有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的2寸以内家人才能代理领取)
同一申请方的公司或同一邀请方的公司或同属一个团体:短期商务(C-3-4)、留学(D-2)、语言进修(D-4)、短期语言研修(C-3-1)代理领取时要携带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在职证明、委托书(指定表格)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签证回执单领取
医疗观光 (签证发给认定书持有者) ;因公护照持有者;青少年修学旅行团
访问就业中签者(H-2-5)以及访问就业到期出国者 (H-2-7);短期一般(C-3-1);短期商务(C-3-4);短期就业(C-4);个人旅游(代理机构担保) ;其他签证
一般观光(C-3-9);结婚移民(F-6-1);居住(永驻资格者的配偶)(F-2-3)
注:家属死亡及紧急病护理的短期一般(C-3-1)签证办理时间为2天以内在对申请人资料审查过程中,若遇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本官有权要求申请人重新补交资料并进行审查。由此,将会相应延长审查时间,建议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预留充分的时间进行签证申请。
外交(A-1),公务(A-2),协议(A-3),企业投资(D-8)免收签证费
申请加急签证时,每份单次/两次签证收取140RMB,每份多次签证收取280RMB的手续费
1.邀请函上要写明邀请期间、邀请目的、邀请对象、在韩滞留时的身份担保及财产保证、邀请方信息(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否则将会延长审查的时间。
2.邀请目的不明确或首次访韩时签证官会要求提供详细的访韩日程计划、住所、联系方式等相关的资料,必要时为了确认邀请目的会要求面谈或者电话确认(不接电话时会对签证结果造成影响)。
3.签证申请被拒绝时,从拒签之日起计算,申请人两个月(结婚签证(F-6)、取得永驻资格者的(F-5)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签证(F-2-3)六个月)后才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再次申请(与之前申请签证的程序一致)。若有人道主义事由或可以提供证明需要申请其他类型签证的事由时,须附加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事由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方可再次申请签证。
4.签证申请表上的基本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时会导致自动取消(不返还申请费用)。
5.在其他驻地的韩国领事馆有拒签记录的申请者,如无特殊事由,须在同一领事馆再次申请签证。申请时提供的材料概不退还。
6.因过度修图导致照片和申请人本人不一致时,可能会导致领事面谈、签证拒签。另外,在入境韩国时,可能被出入境工作人员怀疑,列为再审查IM电竞对象。
7.签证申请被拒时,不返还签证申请费用。申请多次签证但是签发了单次签证时,不退还差额签证费用。
8.本馆不收取除上述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请申请人不要轻信非法签证办理中介,谨防上当受骗。
9.本馆接到非法收取费用的举报时,签证官将加强资料审查力度,并通过面谈来进行更加缜密的审查。一旦发现非法收取IM电竞费用的情况,本馆将会驳回签证申请,联系有关部门采取禁止出国、搜查等强硬措施。需要举报有关非法办理签证的中介,或对本馆签证业务有疑问及意见时,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本馆联系。
1.本馆签证的签发办法依据韩国出入境管理法律的相关条文执行。凡被拒签的主要理由如下:
4.据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被认为可能扰乱大韩民国经济秩序、社会秩序以及优良风俗者。
5.据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传染病患者、吸毒者、精神障碍者、流浪者以及其它禁入境者。
6.获得签证后,在韩国机场或港口接受出入境管理员入境审查时,发现不符合要求者,可被拒绝入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韩国签证】可获韩国签证办理指南/代办指南(旅游签证+商务签证+留学签证等),以及韩国签证中心官网入口
韩国签证中心有广州中心、青岛中心、上海中心、成都中心、武汉中心、北京中心,各中心官网见正文。
韩国签证补贴签证类型,出签时间不同,个人旅游(代理机构担保) 办理时间为5天以内。
东莞韩国签证代办旅行社共有一家,为东莞市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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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则上驻广州总领事馆(以下称本馆)所管辖的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的户口持有者才能在本馆申请签证。
3.大韩民国法务部签发的签证发给认证书持有者与户口所在地无关,皆可到本馆申请。
地址: 广州市 天河区 珠江东路28号 越秀金融大厦14层 09-16号房
注意:2015年9月14日起,因私护照持有者的签证申请及交付地点已由之前的“大韩民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变更为现在的“大韩民国签证申请中心(广州)”
注意:出入本馆业务办理大厅的人员,必须根据所在国的武警及本馆的警备人员的指示出示护照,身份证等可以确认人员身份的材料,并再通过安全检查以后方可出入本馆。
因私护照:本人直接到签证申请中心申请或通过指定代理机构(旅行社)代理申请
注意:丢失的护照上若贴有有效签证时,可能会对签证持有者造成不利影响。所以在护照丢失时,一定要向本馆申告。
同一户口本的亲属:短期访问(C-3)签证代理申请时,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委托书(指定表格)原件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同一申请方的公司或同一邀请方的公司或同属一个团体: 短期商务(C-3-4)、留学(D-2)、语言进修(D-4)、短期语言研修(C-3-1)代理申请时,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在职证明原件、委托书(指定表格)原件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指定代理机构(代理申请):所有类型的签证都可以代理申请。但以下情况原则上以本人直接申请为主。
相关同胞签证(同胞访问(C-3-8), 访问同居(F-1-9), 在外同胞(F-4), 访问就业(H-2)))原则上由本人亲自申请,也可以通过广东省朝鲜民族联合会代理申请
同一户口本的亲属:代理领取短期访问(C-3)签证时要携带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签证回执单领取(只有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的2寸以内家人才能代理领取)
同一申请方的公司或同一邀请方的公司或同属一个团体:短期商务(C-3-4)、留学(D-2)、语言进修(D-4)、短期语言研修(C-3-1)代理领取时要携带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在职证明、委托书(指定表格)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签证回执单领取
医疗观光 (签证发给认定书持有者) ;因公护照持有者;青少年修学旅行团
访问就业中签者(H-2-5)以及访问就业到期出国者 (H-2-7);短期一般(C-3-1);短期商务(C-3-4);短期就业(C-4);个人旅游(代理机构担保) ;其他签证
一般观光(C-3-9);结婚移民(F-6-1);居住(永驻资格者的配偶)(F-2-3)
注:家属死亡及紧急病护理的短期一般(C-3-1)签证办理时间为2天以内在对申请人资料审查过程中,若遇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本官有权要求申请人重新补交资料并进行审查。由此,将会相应延长审查时间,建议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预留充分的时间进行签证申请。
外交(A-1),公务(A-2),协议(A-3),企业投资(D-8)免收签证费
申请加急签证时,每份单次/两次签证收取140RMB,每份多次签证收取280RMB的手续费
1.邀请函上要写明邀请期间、邀请目的、邀请对象、在韩滞留时的身份担保及财产保证、邀请方信息(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否则将会延长审查的时间。
2.邀请目的不明确或首次访韩时签证官会要求提供详细的访韩日程计划、住所、联系方式等相关的资料,必要时为了确认邀请目的会要求面谈或者电话确认(不接电话时会对签证结果造成影响)。
3.签证申请被拒绝时,从拒签之日起计算,申请人两个月(结婚签证(F-6)、取得永驻资格者的(F-5)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签证(F-2-3)六个月)后才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再次申请(与之前申请签证的程序一致)。若有人道主义事由或可以提供证明需要申请其他类型签证的事由时,须附加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事由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方可再次申请签证。
4.签证申请表上的基本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时会导致自动取消(不返还申请费用)。
5.在其他驻地的韩国领事馆有拒签记录的申请者,如无特殊事由,须在同一领事馆再次申请签证。申请时提供的材料概不退还。
6.因过度修图导致照片和申请人本人不一致时,可能会导致领事面谈、签证拒签。另外,在入境韩国时,可能被出入境工作人员怀疑,列为再审查对象。
7.签证申请被拒时,不返还签证申请费用。申请多次签证但是签发了单次签证时,不退还差额签证费用。
8.本馆不收取除上述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请申请人不要轻信非法签证办理中介,谨防上当受骗。
9.本馆接到非法收取费用的举报时,签证官将加强资料审查力度,并通过面谈来进行更加缜密的审查。一旦发现非法收取费用的情况,本馆将会驳回签证申请,联系有关部门采取禁止出国、搜查等强硬措施。需要举报有关非法办理签证的中介,或对本馆签证业务有疑问及意见时,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本馆联系。
1.本馆签证的签发办法依据韩国出入境管理法律的相关条文执行。凡被拒签的主要理由如下:
4.据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被认为可能扰乱大韩民国经济秩序、社会秩序以及优良风俗者。
5.据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传染病患者、吸毒者、精神障碍者、流浪者以及其它禁入境者。
6.获得签证后,在韩国机场或港口接受出入境管理员入境审查时,发现不符合要求者,可被拒绝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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